工作职责:
1、负责授信(包括公司授信、金融机构授信)、投行及投资等各类型项目准入方面的合规评审工作;
2、负责法律问题及金融监管政策的研究工作;
3、为业务创新和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法律意见;
4、完成银行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;
2、具有2年及以上商业银行、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、信托公司、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法务工作、律所工作或者法院、仲裁委员会工作经验;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。
3、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、沟通能力、研究与文字报告能力;
4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、品德操守及风险识别能力,诚实守信,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。